一场席卷招投标领域的清查风暴拉开大幕!
就在近日(11月27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将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据通知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计划从一年多前开始倒查,主要针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包括各医疗器械招投标项目。
整治内容上,业内广为关注的差别歧视、违规收费、虚假应标、围标串标等核心痛点均被纳入其中。众所周知,在医械招投标领域,以上四类乱象时有发生。
整治对象上,对政府采购三大主体——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全部涵盖在内。可谓十分全面。
官方奔袭现场!严查录像、发票、转账记录…
然而,本次整治行动的影响力不仅体现在检查时间跨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更关键的是,在其手段之多样,彻查之细致,落地之迅速。
根据通知,此次整治行动整体采用抽查的形式,检查机构名单于2023年11月30日,也就是本月底前就要确定下来。
明确重点抽取代理本级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尚未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地区,应将集中采购机构一并作为检查对象。
自12月10日开始,检查正式启动,检查方式分为: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三大类。
三大阶段的检查层层递进,财政部门将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奔赴现场,调阅评审录音录像、发票、收款凭证、汇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可以说是针对性极强、极为细致。
值得关注的是,三大检查被要求在短短52天内完成:
1、自查,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
2、书面审查,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3、现场检查,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文件还要求,政府采购领域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应于2023年完成,各地财政部门应于2023年12月20日将总结报告、典型案例报送财政部。节奏之快,可见一斑。
可以预见,本次整治行动就像刮向医械招投标领域的一场飓风,将以惊人威力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并实施严惩!
文件明确,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延伸检查,核实相关情况,依职权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
近期以来,已有多家医械企业为此付出代价。
就在本月初(11月3日),财政部发布数则处罚公告,在一天内密集处罚了5家医械企业。
因串通投标行为,上述械企纷纷被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多重处罚。
众所周知,一旦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也就意味着,未来相关械企的产品将无法进入医院,也很难再与其他公司竞争,影响之大不言而喻。
随着全面整治行动大规模铺开,以及失信全国公开、行业禁入等惩戒机制建立起来,对于药械企业和经销商而言,更要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招投标行为的合规,切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