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集采的品类持续扩围,中选规则呈现出精细化发展。
01、开始信息维护,公布产品描述、分类、填报目录编号...
11月10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28种集采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采集维护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信息采集维护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4:00至2023年11月17日17:00。企业需登录河北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耗材联采—项目管理—项目列表”,选择“京津冀“3+N”联盟28种医用耗材产品信息收集”进行产品信息维护。
根据河南医保局11月9日发布的采购文件,此轮采购品种包括外周血管弹簧圈、一次性输液接头消毒帽、左心耳封堵器及其输送系统、医用胶、止血夹、止血粉、止血纱布、止血海绵、止血非织布、颅内支架(狭窄扩张)、颅内取栓支架、透析用长期中心静脉导管(TCC)、透析用临时中心静脉导管(NCC)、一次性使用医用喉罩、一次性使用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心肌停跳液、外周溶栓导管、冠脉微导管、冠脉切割/棘突/乳突球囊、吹雾管、气管支气管支架、胆胰扩张球囊、神经介入导引导管及支撑辅助导管、胸骨结扎带、血栓保护装置、经外周中心静脉导管、经皮胆道支架以及消化介入注射针等28类医用耗材。
《通知》公布了本轮集采的品种要求,包括产品的描述、分类、信息填报目录及编号等。
以外周血管弹簧圈为例,描述为用于外周血管系统的动脉或静脉栓塞治疗等。须包含弹簧圈及输送装置。不包含颅内栓塞使用的弹簧圈,不包含进行动脉导管未闭(PDA)的介入性栓塞治疗使用的弹簧圈。(分类:可控/产品信息填报目录编号:LM-HD2023-01-01)。
本轮集采继续贯彻“一品一策”原则,每类耗材都有单独的采购文件,但具体规则相差不大。采购周期为两年,要求在联盟地区有销售记录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均须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如不参加则需在采购周期内实行备案采购。
02、规则精细化趋势明显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坚持带量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格局、企业生产供应、信用和履约情况、产品质量或临床认可度等因素完善采购规则,倡导多家中选。
本轮集采的拟中选规则就体现出了精细化特点,以外周血管弹簧圈为例,每个竞价组内的申报医疗器械注册证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拟中选,同竞价组内最高拟中选价格不得超过最低拟中选价格的1.5倍,若高于最低拟中选价格1.5倍,则申报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为非拟中选产品。
同时,当产品分类为可控,且满足A组有效申报医疗器械注册证数量大于3个,或A组有效申报医疗器械注册证数量为3个且拟中选医疗器械注册证数量为1个时,则适用于熔断机制。
熔断补救机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今年5月,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19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熔断补救工作的通知》,宣布正式开启熔断补救报价工作,后续的拟中选名单显示,确实有部分耗材品种通过“熔断补救机制”获得了拟中选资格。
此外,本轮集采的非中选产品将全部被纳入联盟地区监控管理目录,根据其与中选产品(或同类产品)的价格差距,进一步降低价格,并考察考核临床合理使用情况。
经过多年摸索,耗材集采趋向于更多企业中选,以保证产品平稳供应和临床需求。
目前正在推进的第四批国采,依然延续了“保底”原则,设置了最高有效申报价,且明确规定,针对未按规则一获得拟中选资格的有效申报企业,采用适当方式,在保证公平竞争、保持竞争强度、去除虚高价格空间前提下,促进更多企业中选,增强预期稳定性。
在非中选产品管理方面,要求“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的非中选产品按不高于本企业该产品类别中选价挂网的,可视为中选产品;未中选企业的产品按不高于同产品类别最高中选价挂网的,在医疗机构考核时不视为非中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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