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审批服务指南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7日—12月5日
审批数量:本轮审批总量为69,其中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31台(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各1台),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38台(其中北京、辽宁、上海、浙江、河南、广东各2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1台)。
申请条件:必须符合“十四五”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准入标准。
申报途径:通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
申请单位可直接登录“http://dxsb.nhc.gov.cn”逐项填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表》内容,并上传相应材料(PDF格式),或访问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进入“政务大厅”页面,点击“机构类行政许可项目”,选择“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在线填报后提交至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大厅。
需按照《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服务指南》《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须知》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评审标准》(见附件1、2、3)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02 申报须知
1、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分为两个环节,申请单位先进行约20分钟的现场答辩(情况介绍10 分钟,答辩 10 分钟),答辩结束后专家集中评审。评审结果可及时登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dxsb.nhc.gov.cn)查询相关信息。
2、说明材料
除线上填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表》外,还需提供以下说明材料:
#03 针对不同医疗机构申报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