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相关产品的管理,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定了《磁共振成像系统人工智能软件功能审评要点》,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磁共振成像系统人工智能软件功能审评要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磁共振成像系统人工智能软件功能审评要点
文件名称
| 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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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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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产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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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022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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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产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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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022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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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产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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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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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产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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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医用软件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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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产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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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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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产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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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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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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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产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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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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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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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产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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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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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产品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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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要求
|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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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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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性能的通用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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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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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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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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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应当实现申请人的预期性能,其设计和生产应当确保器械在预期使用条件下达到预期目的。这些器械应当是安全的并且能够实现其预期性能,与患者受益相比,其风险应当是可接受的,且不会损害医疗环境、患者安全、使用者及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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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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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建立、实施、形成文件和维护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且质量可控。在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内,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反复的过程,需要定期进行系统性的改进更新。在开展风险管理时,申请人应当:
a)建立涵盖所有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计划并形成文件;
b)识别并分析涵盖所有医疗器械的相关的已知和可预见的危险(源);
c)估计和评价在预期使用和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相关风险;
d)依据A1.3和A1.4相关要求,消除或控制c)点所述的风险;
e)评价生产和生产后阶段信息对综合风险、风险受益判定和风险可接受性的影响。上述评价应包括先前未识别的危险(源)或危险情况,由危险情况导致的一个或多个风险对可接受性的影响,以及对先进技术水平的改变等;
f)基于对e)点所述信息影响的评价,必要时修改控制措施以符合A1.3和A1.4相关要求。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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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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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申请人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应遵循安全原则,采用先进技术。需要降低风险时,申请人应控制风险,确保每个危险(源)相关的剩余风险和总体剩余风险是可接受的。在选择最合适的解决方案时,申请人应按以下优先顺序进行:
a)通过安全设计和生产消除或适当降低风险;
b)适用时,对无法消除的风险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包括必要的警报;
c)提供安全信息(警告/预防措施/禁忌证),适当时,向使用者提供培训。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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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
|
申请人应告知使用者所有相关的剩余风险。
|
是
|
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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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除或降低与使用有关的风险时,申请人应该:
a)适当降低医疗器械的特性(如人体工程学/可用性)和预期使用环境(如灰尘和湿度)可能带来的风险;
b)考虑预期使用者的技术知识、经验、教育背景、培训、身体状况(如适用)以及使用环境。
|
是
|
A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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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于当前先进技术水平,比较医疗器械性能带来的受益,所有已知的、可预见的风险以及任何不良副作用应最小化且可接受。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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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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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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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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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监管要求,医疗器械可能需要进行临床评价(如适用)。所谓临床评价,就是对临床数据进行评估,确定医疗器械具有可接受的风险受益比,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a)临床试验报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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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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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的实施应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原则。保护受试者的权利、安全和健康,作为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其重要性超过科学和社会效益。在临床试验的每个步骤,都应理解、遵守和使用上述原则。另外,临床试验方案审批、患者知情同意等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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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需要开展临床试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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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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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考虑预期的使用环境和使用条件,以消除或降低下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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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与物理和人体工程学/可用性的特性有关,对使用者或他人造成损伤的风险;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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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由于用户界面设计、人体工程学/可用性的特性以及预期使用环境导致的错误操作的风险;
|
是
|
|
c)与合理可预期的外部因素或环境条件有关的风险,如磁场、外部电磁效应、静电释放、诊断和治疗带来的辐射、压力、湿度、温度和/或压力和加速度的变化;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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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软件与信息技术(IT)运行环境的兼容性造成的风险;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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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样本/样品/数据不正确识别和错误结果导致的风险,比如用于分析、测试或检测的样本容器、可拆卸部件和/或附件,其颜色和/或数字编码混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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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与其他用于诊断、监测或治疗的医疗器械互相干扰导致的风险。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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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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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医疗器械或产品联合使用的医疗器械,其设计和生产应能保证互操作性和兼容性可靠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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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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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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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能降低未经授权的访问风险,这种访问可能会妨碍器械正常运行,或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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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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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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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测量、监视或有数值显示功能的医疗器械,其设计和生产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可用性原则,并应顾及器械预期用途、预期使用者、使用环境。
|
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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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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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气、机械和热风险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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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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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疗器械的部件在使用前或使用中需要进行连接或重新连接,其设计和生产应降低这些部件间的连接故障风险。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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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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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软件的医疗器械以及独立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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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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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电子可编程系统(内含软件组件)的医疗器械或独立软件的设计,应确保准确度、可靠性、精确度、安全和性能符合其预期用途。应采取适当措施,消除或减少单一故障导致的风险或性能降低。
|
是
|
A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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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软件组件的医疗器械或独立软件,应根据先进技术进行开发、生产和维护,同时应考虑开发生存周期(如快速迭代开发、频繁更新、更新的累积效应)、风险管理(如系统、环境和数据的变化)等原则,包括信息安全(如安全地进行更新)、验证和确认(如更新管理过程)的要求。
|
是
|
A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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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与移动计算平台整合使用的软件,其设计和开发,应考虑平台本身(如屏幕尺寸和对比度、联通性、内存等)以及与其使用相关的外部因素(不同环境下的照明或噪声水平)。
|
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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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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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规定软件按照预期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最低要求,如硬件、IT网络特性和IT网络安全措施,包括未经授权的访问。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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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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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设计、生产和维护应能提供足够的网络安全水平,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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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
具有诊断或测量功能的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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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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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诊断或测量(包括监测)功能的医疗器械的设计和生产,应基于适当的科技方法,除其他性能外,还应确保相应的准确度、精密度和稳定性,以实现其预期目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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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申请人应规定准确度限值(如适用)。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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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为便于使用者理解和接受,数字化测量值应以标准化单位表示(如可能),推荐使用国际通用的标准计量单位,考虑到安全、使用者的熟悉程度和既往的临床实践,也可使用其他公认的计量单位。
|
是
|
|
c)医疗器械导示器和控制器的功能应有详细的说明,若器械通过可视化系统提供与操作、操作指示或调整参数有关的说明,该类信息应能够被使用者和患者(适用时)理解。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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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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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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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1
|
医疗器械应附有识别该器械及其申请人所需的信息。每个医疗器械还应附有相关安全和性能信息或相关指示。这些信息可出现在器械本身、包装上或使用说明书中,或者可以通过电子手段(如网站)便捷访问,易于被预期使用者理解。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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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MR系统AI软件功能的定量成像性能评价
成像序列
| 与人工智能图像重建功能是否兼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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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像序列
|
否
|
SE序列
|
基础SE序列:是
IR SE序列):是
|
GRE序列
|
2D GRE序列:是
3D GRE序列:否
|
FSE序列
|
2D FSE序列:是
3D FSE序列:否
|
EPI序列
|
DWI序列:是
DTI序列:否
|
MRA序列
|
否
|
MRS系列
|
否
|
… …
|
… …
|
解剖结构
| 与人工智能图像重建功能是否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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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颅
(包括脑、颈部)
|
是
|
脊柱
(包括颈椎、胸椎、腰椎)
|
是
|
体部
(包括盆腔、子宫、前列腺、肝脏)
|
是
|
乳腺
|
是
|
四肢关节
(包括肩关节、肘关节、腕关节、手部、髋关节、膝关节、踝关节、脚部等)
|
是
|
心脏、血管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