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10日,中国医院院长论坛在南京召开。该会议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以“把稳政策基调,推进医药腐败集中整治”为主题进行讲话。
其中提到,反腐要“集中突破,纠建并举”,聚焦两个“关键”,要与医药界辛勤付出、无私奉献的绝大多数分开,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不得随意夸大集中整治工作范围。
郭燕红司长的讲话无疑传达了积极信号,也引起了行业的广泛关注。
2022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内设机构正式做出调整,原医政医管局更名为医政司,原卫生应急办公室更名为医疗应急司,同时撤销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监督局。
医疗应急司下设综合处(行风处)、医疗应急管理处、医疗应急指导处、公共卫生医疗管理处、医疗卫生安全和血液管理处、医疗监督处。
该司主要职责为:
1.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2.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3.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医疗应急司主管“行风建设”。2023年8月15日,对于反腐纠偏的重磅文件《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即为医疗应急司发布,所以其最权威,可以说是风向标。
十八大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会同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医疗反腐工作。十九大以来,医药卫生领域腐败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反腐斗争形式依然严峻复杂,存在医疗机构自身管理和行业监管不到位,腐败行为存续时间长,形式更加隐蔽科研、新技术转化领域风险不断加大,查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手段不足,行贿与受贿的查处以及刑事处罚严重不均衡等问题。
从涉医腐败案例中呈现出四个特点,可以看出清查重点:
1.聚集在医疗机构:其中医院占比77.4%,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比例多,占到83.5%;
2.聚集在招采领域:器械采购占36.7%、药品采购占30.3%、耗材试剂采购占15.6%;商业贿赂、回扣、欺诈骗保是主要表现形式;
3.聚集在关键岗位:行政部门前三是采购办、药剂科、财务处;临床前三科室为骨科、普外科、心内科;
4.聚集在“关键少数”:腐败问题聚集在决策环节(机构负责人)、使用环节(临床科室负责人)、采购环节(采购科室负责人)。
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骗保案”、“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受贿案”、“江苏省南京市中医院重症医学科集体受贿案件”等典型案例中,同时也总结出了权力运行的四个缺失:运行监督机制、自我纠错机制、规范落实机制、长效监管机制。
为了不断完善行业治理体系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红利,所以开展此次集中整治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7月6日,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为期1年的集中整治工作。
工作具有三个原则:
1.统一实施分级负责。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切实承担集中整治的主体责任;分级负责、抓好落实;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单位承担直接责任。
2.全面覆盖聚焦重点。全链条:生产-流通-销售-使用-报销。全领域: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卫生机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医保基金、医务人员。聚焦重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权利寻租;“带金销售”。
3.集中突破纠建并举。瞄准关键问题:“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问题、典型案件。坚持系统集成:线索处置、问题整改、行业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机制、规范行业监管、巩固整治成效。
具有六个方面重点:
特别强调,聚焦两个关键,要与医药界辛勤付出、无私奉献的绝大多数区分开。
同时,工作中要处理三方面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全面覆盖与聚焦重点的关系;二是需要处理好绝大多数与极少数的关系;三是需要处理好当下改与长远治的关系。
公立医院作为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主要载体,卫生系统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本次“纠建并举”,一方面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更要把握分寸、保障秩序:
1.妥善组织。根据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医务人员思想动员,组织自查自纠;明确自查范围、自查内容、自查措施和自查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把握统一尺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
2.把握分寸。不得与医务人员正常收入所得相混淆,不得随意打击医务人员参加正规学术会议的积极性,不得随意扩大集中整治工作范围。
3.保障秩序。保障医院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药品、设备、耗材等采购不受影响;保障好医院正常的就医秩序,不得借集中整治工作为由,倦怠消极工作,随意推诿、拒绝患者就医,也要做好煽动性舆情导致医院诊疗秩序受影响的防范。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也是涉及公共资源分配的关键领域。
然而,我国医药领域长期存在着严重的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医药领域腐败的根源在于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导致监管漏洞,也为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当下来看,纠治整改是当下的治标之路。工作上要查摆整改发现问题,改正人员错误行为,补齐监督管理漏洞。秉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动说明问题和主动投案人员给予宽大处理;对隐瞒不报,不配合调查,甚至对抗调查的人员严肃处理。
长远来看,认真贯彻落实行风建设有关文件,建立健全行风组织架构,明确主体责任;从思想道德机制、管理机制、制约机制入手,建立风险防控、内部监管、考核评价、通报整改等机制形成闭环,进一步推进实现长效机制,并从源头上保障行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总而言之,医疗腐败事关医疗体系的健康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力,反腐作为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到目前阶段的必经过程,是民心所向,更是大势所趋。
医疗反腐不仅要“常态化”,更要“精准化”,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