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场药械学术会议延期
来源: 赛柏蓝
2023年08月07日 15:41
8月以来,已有十余场医药行业学术会议宣布延期……
据不完全统计,进入8月的短短几日内已有至少10场即将举办的医药行业学术会议、论坛等宣布延期,包括:
8月4日,原定于8月11日~12日在广东深圳召开的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消化内镜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会议暨第五届学术年会,宣布因故推迟,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8月4日,原定于8月12日在河南洛阳举办的SICOT中国足踝外科专家论坛,公布将延期召开,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8月4日,原定于8月25日~26日在江西南昌召开的中华医学会2023年全国基层呼吸疾病防治学术会议,宣布因故延期举行,具体召开时间待定。
8月4日,原定于9月1日~3日在河南郑州召开的中华医学会2023年全国肺癌学术会议,宣布因故延期举行,具体召开时间待定。
8月3日,原定于8月11日~12日在浙江杭州召开的2023年西湖呼吸治疗大会因杭州亚运会保障延期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月3日,原定于8月12日~13日在广东广州举办的2023华南腔内影像及功能学高峰论坛暨CCEC·花城影秀(SIF2023),宣布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月2日,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第二次中西整合医学学术会议宣布推迟举行,时间、形式待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8月1日,陕西省医学会、陕西省医学会血液病分会原定于8月11日~12日在陕西西安市举办的2023年血液病学术年会因故延期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此外,还有部分学习班、培训班也在近日宣布延期举办。
例如8月4日,广西医学会发布通知,广西医学会放射学分会MRI技术规范及疾病诊断学习班暨影像CT、MRI新技术培训班将延期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8月3日,原定于8月6日在山西太原进行的太原市医学会病理专业委员会第十届病理学术会议暨中华医学会病理分会胸部学组肿瘤病理诊断学习班,受客观因素影响宣布延期举办。
近日,上海市卫健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重点围绕高值耗材、整治“红包”/回扣、医德医风教育等三个专项行动内容,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8月1日,海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布集中整治工作举报电话的通知》,明确了医药反腐中的举报对象和举报范围,海南全省各级各类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厂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均是被举报的对象,药品、器械、耗材“带金销售”腐败问题是被明确点名的举报重点。
此前,河北省卫健委等13部门发布《河北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提出“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
辽宁省卫健委联合12部门发布的《辽宁省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也提出“针对重点领城不正之风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此外,广东省卫健委等13部门、山东省卫健委等12部门、浙江省卫健委等9部门也均针对全省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发布文件,要求形成全省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
7月21日,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大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医药领域发展环境......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
根据《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今年医药领域重点整治的突出腐败问题包含:
整治行业管理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普惠制认证、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行业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泄露招投标价格、申报资料、技术数据等工作秘密。违规干预行业的设置审批,包括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及医美、口腔等医疗机构和诊疗科目等事项。
整治行业组织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各级各类行业组织或学(协)会在工作或推进业务主管部门委托事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尤其是以“捐赠”、学术活动、举办或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摊派,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违规接受捐赠资助等问题。
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重点是医药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级各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与之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以各种名义或形式实施“带金销售”,给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回扣、假借各种形式向有关机构输送利益等不正之风问题;以及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不履行采购合同,包括拒绝执行集采中选结果、对中选产品进院设置障碍、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或临床可替代产品、违规线下采购等问题。
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明细附文末),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司法机关以及行政部门认定的医药商业贿赂、垄断等案件事实,评定医药企业失信等级,采取信用风险警示、限制挂网等不同程度的处置约束措施,发挥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引导约束作用。
明确“九项准则”行业底线。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治理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以及强推基因检测或院外购药等第三方服务、接受网上开药提成、违规直播带货获利、利用执业开单提成、违规转介患者等问题。
划清“红包”回扣问题红线。持续推进《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药品耗材价值高、诊疗资源相对紧张、高水平技术和介入侵入式操作应用多的科室以及院内招采管理等部门人员,利用执业便利或职业身份,假借学术活动名义,收受“红包”、回扣的问题。
树牢违法违规行为惩治高压线。聚焦医疗美容、口腔、辅助生殖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无证行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整治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违规开展诊疗服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进口管理,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检查,清理整治线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不止是国家以及各省级部门,目前,已有不少大三甲展开自查自纠。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要求全院医务人员主动清退近5年所收受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清缴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科室基金、药品耗材设备回扣、“红包”等。
从各省以及行业动态来看,除了收受“红包”、回扣等明确违规行为,“讲课费”等仍存在不明确空间的形式也已被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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