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机制综合组。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国家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3年1月7日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操作指南按照点面结合、先总后分的原则,围绕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具体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医疗救治、重点机构、重点场所4篇20个操作指南。
(一)疫情防控。包括监测、检测、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培训、宣传6个操作指南。指导各地持续开展病毒变异、个案报告、哨点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城市污水监测,疫情流行期间增加核酸和抗原检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重点机构、学生、社区人群哨点等监测。科学合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检测,及时发现重症高风险人群中的感染者。进一步提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做到“应接尽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医疗救治。包括重点人群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发热门诊扩容和简化流程、重症床位扩容改造、医联体及城乡医院对口帮扶4个操作指南。根据患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分类分级提供不同健康服务。实施发热门诊扩容和简化流程,确保二级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优化发热门诊设置布局和就诊流程,方便发热患者就医。加强二级医院、三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储备和定点医院医疗资源准备。建立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的重症救治能力。
(三)重点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学校、邮政快递5个操作指南。细化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人员出入管理,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疫情严重时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区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不同类别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区分有无疫情等不同情况科学安排教育教学,增强学校疫情防控能力。各地基层政府要选择配送能力较好的邮政快递企业承担专项运输配送任务。统筹资源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民生保供和医疗物资运输通畅。
(四)重点场所。包括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沐浴服务单位、展览活动5个操作指南。指导各地落实各类重点场所通风换气和环境消毒,落实个人防控责任,消费者进入场所应当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员工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检测操作指南
(一)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二)对不同群体分类采取抗原和核酸检测策略,及时发现重症高风险人群中的感染者。
(三)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应以“单采单检”为主。
(一)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患者。
(二)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被照护人员和进入场所的外来人员。
(三)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3岁及以下婴幼儿和伤残人士等人群。
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患者开展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和病情进行相应治疗。
1.疫情流行期间,场所内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全员核
酸检测,被照护人员每周开展2次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
2.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者,应及时进行1次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
3.如场所内出现1例感染者,应及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和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检测频次。
4.外来人员进入该类场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
大型企业、工地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可开展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如检测结果阳性,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根据病情情况及时就诊。
(一)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等人群,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后需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如同住人员出现感染者,其他人员可连续3天每日开展抗原检测。
(二)其他居民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后,可根据需要自行进行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一)根据检测需求量,在社区设置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满足社区居民“愿检尽检”的需求。
(二)做好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抗原检测试剂供应,满足公众自行检测需求。
(三)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具备条件的,经卫生和疾控部门培训指导后,自行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和抗原检测;不具备条件的,由核酸采样机构派员上门规范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外出核酸检测感染风险。
以地市为单位,每日报告辖区内当日完成核酸检测人数和检测阳性人数,动态监测疫情发展态势。
各地要严格核酸检测机构准入制度,开展全流程监管,加强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定期在行业内公布室间质评结果,督促发生问题的实验室及时整改。做好抗原检测的宣传和培训,使社会公众掌握抗原检测的特性、基本要求及操作流程,确保检测规范。核酸检测要求参照有关技术方案。
本文著作权属原创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我们转载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如涉著作权事宜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