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江苏药监局苏州分中心赋权事项明确!
来源: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致众TACRO 2022年06月16日 14:07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推动 创新药械使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1 号)部署要求,根据《江苏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分中心考核与赋权实施办法(试 行)》,现决定自 2022 年 6 月 15 日起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赋权审评事项 9 项、核查事项 17 项、便民 办理事项 21 项、便民受理事项 22 项(详见附件 1)。
同时,启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业务专用章 (07)”(印章样式见附件 2),用于办理上述业务事项时出具 非电子文书。
特此公告。
附件: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首次赋权事项清单
          2.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业务专用章(07)样式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 年 6 月 14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分中心首次赋权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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