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0家耗材、IVD企业被暂停配送资格半年
5月26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2021年医用耗材供应配送考核情况的通报》。
根据通报显示,在考核期内的6746家配送企业中:
(一)对在2021年度考核期满一年,未建立配送关系和建立配送关系但未承担配送任务的2910家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从辽宁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库中移除,并暂停配送资格6个月。
(二)对在2021年度考核期满一年,但综合配送率、配送及时率和配送到位率均为零的配送企业的493个配送企业,提出警告,由市级医疗保障局按管理权限进行约谈并限期改正。对于拒绝整改或下年度考核仍无改进的,经市级医疗保障局提请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取消相应配送企业的配送资格1年。
(三)对在2021年度考核期满一年,配送伴随服务不满意次数达4次及以上的35家企业,提出通报批评,由市级医疗保障局按管理权限进行约谈并限期改正。对于拒绝整改或下年度考核仍无改进的,经市级医疗保障局提请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取消相应配送企业的配送资格1年。
(四)对于暂停或取消配送资格的配送企业,确有承担配送任务需求的,可在暂停或取消配送期满后自行申请入库。
附:部分暂停配送资质企业名单
国家医保局:重点关注耗材集采“后环节”
2021年4月,国家医保局价格招采司就召开了医药配送企业座谈会,讨论了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医药流通环节、供应保障能力等内容。
2022年2月11日,国家召开的深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进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官方也明确表示要坚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中选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工作。
为了保障中标产品供应,我国的医保部门也做出了许多努力。
医保局积极开展国家集中采购医疗器械的生产动态监测,组织中标企业每月报送集采药品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数据,动态掌握生产的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研判,确保中标药品能够按照约定稳定供应。
面对企业,也会及时了解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加强生产要素的保障,确保中选品种稳定生产。
另外,国家也在推动集中采购品种大规模、智能化生产线的建设。支持优势中选企业对现有的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或建设新的生产线,实现生产过程连续化,保持产品质量一致性,提升生产智能化和生产质量水平。
官方表示,今后也会督促企业做好中选品种的生产供应,集中攻坚医药产业短板难题,来确保集采中选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