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局发布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17种医用耗材,开始集中带量采购!
前段时间,河北省医保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开展部分医用耗材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填报抓捕器、鼻胆引流管、一次性使用压力传感器等22种医用耗材的采购数据。
就在今天,河北医保局正式发文确认,17种医用耗材纳入新一轮集中带量采购。无疑,降价一旦完成,其影响的不仅仅是河北,而是全国。
17种医用耗材,开始带量采购!据公告了解,河北即将开展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有17种,包括:口咽通气道、胸腹腔穿刺器、一次性使用静脉导管、麻醉管路、镇痛泵、一次性乳头切开刀、气管内插管、骨水泥、输液港、抓捕器、漏斗胸、套扎器、胸(腹)腔引流管、一次性压力传感器、冠状动脉内分流管、血管闭合系统、一次性鼻胆引流管。
带量采购主体为:河北省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参加。所有医用好才约定采购量由各医疗机构上报的实际需求量的70%计算确定。
只要“全国最低价”
公告要求,企业报价须不高于2021年该企业该产品在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最低挂网价格(非集中带量采购价),且不高于该企业该产品现行全国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含联盟)最低中选价格(报价时正在执行的价格)。报价为0或未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企业报价须包括产品的设计、生产、包装、保险、运输、配送、检测、税费、验收、售后服务、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中选产品集中带量采购前免费提供的配套工具,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后须继续免费提供。
未中选,全部纳入监控管理值得一提的是,申报企业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拟中选企业,中选率为70%。但采购文件表示:非中选产品全部纳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监控管理,根据其与中选产品(或同类产品)的价格差距,进一步降低价格,并考查考核临床合理使用情况。
纳入监控目录的非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不得高于中选产品的最低采购量,监测发现高于中选产品的最低采购量,将被暂停采购。
也就是说,至少有30%的面临被监控的危机,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极限压低价格成为中选的70%!
另外,据采购文件,对于“最低价”中选的企业,可以直接获得10%的约定采购量,剩余约定采购量按照以下规则分配:
(一)上年度医疗机构实际使用过的产品若在中选范围,剩余采购量可分配给本医疗机构上年度实际使用过的中选产品,也可分配给比上年度实际使用过的最低价中选产品价格低的中选产品。
(二)如医疗机构上年度实际使用过的产品未在中选范围,医疗机构一般要选择价格较低的中选产品。
(三)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在完成约定采量后,一般要继续使用该中选产品,也可选择比该中选产品价格低的其他中选产品。
一句话,中选了什么都好说,不中选啥也不是,哪里来哪里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