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实施,做好2023年唯一标识标准预立项工作,依据《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7年 第156号)(以下简称《规范》),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唯一标识标准预立项提案。现将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立项提案范围及要求
(一)预立项提案范围
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相关基础通用标准,重点关注唯一标识实施中的关键技术难点,如各级别包装的实施、多码并行的操作方式等。
(二)预立项提案要求
1.提案应符合《规范》第五条的规定;
2.提案应基于对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包括前期预研工作和相关技术的成熟程度、本单位相关专业性理论研究和实验技术的工作基础等;
3.提案应包含完整的标准草案或技术大纲。
二、提案报送相关事项
(一)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检测机构以及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提出本技术领域的标准预立项提案。
(二)2023年度项目提案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请提案单位或个人在截止日期前以电子及书面形式报送《医疗器械标准立项提案表》(见附件)和完整的标准草案或技术大纲。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的项目提案将顺延至下一年度。
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31号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yys-xbs@nifdc.org.cn
联系人:易力
联系电话:010-53852150
附件:医疗器械标准立项提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