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类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事项及资料要求的通告
来源: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01月04日 17:12
通告〔2021〕4号
  为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号)、《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2号)要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现有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等事项及申报资料进行调整,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申请人应当登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xzsp.yjj.beijing.gov.cn/bfdaww/common/index/style/login/login.jsp)进行相关事项申报,申报资料、申请表单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yjj.beijing.gov.cn/)相应办事指南为准。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申请人应当在申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时提交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料,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单独设立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申报事项。
  三、2022年1月1日前已在办理过程中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尚未申请或尚未完成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应当直接向北京市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中心提交相应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资料。
  四、依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要求,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登记事项变更调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变更备案,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登记事项变更调整为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变更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调整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变更注册,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调整为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证变更注册。
  特此通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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