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40个集体、20名个人)
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14:40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广大药品监管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励担当作为,推动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7号),经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逐级推荐评选,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40个(名单见附件1)、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个人20名(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药品监管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10-88330922、88330973
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1日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与生产监督管理处(黎药监管处)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
付 非(女 满族)北京市药品审评检查中心(北京市疫苗检查中心)疫苗审评检查科副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董晓明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管一科科长
李立夏(女)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白红英(女 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三检查分局一级主任科员
张雅婷(女)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四级高级主办
翟耀华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泰州检查分局局长、二级调研员
许雷鸣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生物制品(药理)室主任
万 欢(女)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尹惠文(女)江西省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科科长
林永强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党委委员、中药室主任
李天书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分局局长、一级调研员
黄 伟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阴 柯 四川省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班炳坤(女 苗族)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主任
杨玉红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进口药品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马 玲(女)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化学药品检测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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