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末,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我国会对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进行调整。根据今年的关税调整方案,2022年,将有十余种医疗器械产品降低进口关税。
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日前,国家财政部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其中涉及大批医疗器械。
《通知》指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根据税则转版和税目调整情况,相应调整最惠国税率及普通税率。
医疗器械相关产品中,矫形或骨折用器具的普通税率,由2021年的17%调整至2022年的57%。此外,删除9019.2000-臭氧治疗器、氧气治疗器、喷雾治疗器、人工呼吸器及其他治疗用呼吸器具子目;新增9019.2010-有创呼吸机和9019.2020-无创呼吸机子目,普通税率为17%;新增了6307.9010-口罩子目,普通税率为100%。
医疗器械相关产品出口税则税目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这些医疗器械降低进口关税
据财政部关税司,2022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954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升人民健康福祉,对新型抗癌药氯化镭注射液实施零关税,降低部分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
其中包括医用可解脱弹簧圈、颅内取栓支架、其他呼吸器具及防毒面具、牙齿固定件、人造关节、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不包括零件、附件)、射线发生器的零部件、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平板探测器、X射线断层检查仪专用探测器和X射线断层检查仪专用闪烁体、准直器等11种医疗产品。
所涉具体商品和2022暂定税率如下:
此外,自2022年7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七步降税。其中包含如下医疗器械:
这些医疗器械零关税
12月15日,国家财政部还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公告》指出,按照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部分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有关承诺,扩大与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输华零关税待遇的产品范围,对原产于最不发达国家98%的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
财政部关税司发布公告称,根据换文进展,我国已给予安哥拉共和国等42国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给予东帝汶民主共和国、缅甸联邦共和国95%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后续我国将与相关国家履行换文手续,98%税目产品零关税的适用国家和实施时间将根据换文进展另行公布。
此次关税调整后,部分进口医疗器械的费用或进一步降低,为患者减少治疗成本。